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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先生-求助将测量费和工本费进行退还
信件主题: | 王先生-求助将测量费和工本费进行退还 | ||||
来信人: | 王朝业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12月09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12100462 |
信件内容: | 2018年8月,北城中央小区物业收取王先生测量费160元,工本费80元,未提供正规的发票只开具收款收据,现小区物业告知能够退还测量费及工本费,但王先生不慎将收款收据遗失,工作人员告知票据遗失无法进行退还,现希望相关部门协调,尽快将测量费和工本费进行退还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高新区管委会:经查,安康高新区北城中央小区收取业主测量费和登记费的问题属实。根据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》规定第十条:委托房产测绘的,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;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;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高新区管委会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第7条:免收辖区档案技术咨询费和不动产登记费用。对此我局已与2018年7月通知北城中央开发企业免收房屋测绘费和登记费,对已收取费用的业主持红联收款收据到北城中央财务部办理退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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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高新区管委会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12月13日 | ||||
评价: |